赴臺投資或設立辦事處,已經是國家的一項支持臺灣經濟的重要舉措,自2009年下半年以來,各省市政府政府紛紛率團赴臺采購,許多種國有及民營企業也紛紛在臺灣設立了分支機構來推動兩岸間的經貿、科技等方面的往來,為兩岸未來的經貿活動帶來了空前的商機,在這最新的投資浪潮中唯有捷足先登者贏.
其實投資臺灣或在臺灣設立辦事處并不難,主要程序有:
1、大陸審批程序
2、臺灣的審批程序
注冊臺灣分公司:
分公司的具有完整的業務能力與辦事處只能擔負聯系工作的性質是完全不同的,在臺灣設立分公司,在合法的情形下執行您分公司營業執照上所載明的所有業務.但是需要投入一定的資金,這又和辦事處不需投入資金有所不同.
注冊臺灣子(新)公司:
大陸企業或個人前往臺灣注冊設立公司,可根據自身需要決定是采取獨資或是合資的方式,兩者只有股權結構不同,其他涉及公司管理營運的事宜依照臺灣的公司法及行業相關法規為準,執行日常業務.不論是以營銷為主,或技術為主,都是可以立即借助臺灣軟實力的最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