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哈馬公司注冊服務內容及申請程序 請參考注冊離岸公司
公司名稱
公司名稱可以以"有限公司"結尾.公司名稱包含以下字樣會受到限制:"保險","銀行","商會","特許","合作","帝國","市政","皇家","信用"或其它被認為相似的名稱.
董事會會議
可在世界任何地方舉行
股東
沒有最少股東限制,亦沒有國籍限制
注冊代理
海外離岸公司必須在巴哈馬有注冊地址和注冊代理,我們提供注冊成立巴哈馬海外離岸公司的全套服務
公司印鑒
巴哈馬群島公司必須有自己的公司印鑒,并且公司印鑒的式樣需上報公司注冊署
稅收制度
海外離岸公司免除其在巴哈馬的稅收,包括:全部股息、利息、租金、補償以及從其它證券、債權中獲得的收入及其它公司收入.除此之外,海外離岸公司沒有財?繼承和贈與稅.
禁止條例
- 作為海外離岸公司,海外離岸公司不可以與巴哈馬公民經商;
- 不可以在巴哈馬群島擁有不動產;
- 甚至不可以租用位于巴哈馬群島的注冊地點辦公;
- 不可以經營銀行業或信托公司;
- 不可以經營保險業;
- 不可以為其它公司提供注冊地址.